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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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24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暑假放假时间为 2009711 ――8 29日。请各学院(部)严格控制留宿人数,不得超过学院(部)总人数的10%,并于 710日前 ,将留校学生人数、名单及住宿方案送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为了提前做好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工作,各学院(部)需指定专职干部负责。暑假期间,还需安排专职干部负责留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安校区:

1、暑假期间长安校区各公寓楼将根据所在楼留宿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开放。

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人数10%进行统计留校学生数字(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暑假留宿学生信息登记表(长安校区)》,并根据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在本学院学生宿舍内集中住宿,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暑假留宿学生宿舍分配表(长安校区)》。

3、各学院请按年级收取每位留宿学生1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院、学号、姓名),随同留校学生名单以及住宿分配方案(加盖院系公章)于 200976前送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长安校区办公室C1-112处(汉园一号楼112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casq@snnu.edu.cn,以便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暑假期间长安校区公寓楼楼门开放时间为早7:00至晚22:00

5.暑假期间,长安校区学生存放电脑地点在文渊楼四段202教室,联系电话85310103

二、雁塔校区: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函授生返校学习时间为200971425日,学期末2007级本科生、2008级民族学院预科研究生(长安校区各院系)将迁入到长安校区住宿。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为了做好学生住宿的搬迁和安置工作,保证下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需提前将2007级长安校区院系本科生及2008级民族预科研究生搬迁至长安校区,请务必于 7612日中午1200之前搬迁到长安校区,暑假期间将公寓三楼附楼男生调整到公寓三楼住宿。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暑假期间返校学习的函授生,男生安排在公寓三楼住宿,女生安排在学生20楼住宿。

2、雁塔校区各院系、文、理科基础教学部暑假留校学生安排在本院系宿舍内并集中住宿。

3、请各院系、各教学部按年级将留校学生名单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200975前送交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雁塔校区办公室赵小娟处(女生院公寓一楼1层),电子板发送至:hqsq@snnu.edu.cn,以便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暑假期间,雁塔校区学生存放电脑地点在女生院。

三、具体要求:

1、留校学生临时安排宿舍的钥匙,由所在院系原住学生和临时住宿生互相借用,协商解决,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不提供宿舍钥匙借用,学生凭《暑假留校出入证》进入公寓楼,临时住宿学生不得私自配制钥匙,若因此造成宿舍内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2、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每个宿舍住宿学生必须保持在3人以上,不允许单独一人住宿(特别是女生),在暑假集中住宿期间要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

3.暑假期间,各学院要有专职干部负责,并有学生干部协同管理,要有有效的通讯工具,以保证通讯渠道的畅通;同时各学院要告诫学生在暑假住宿期间,在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给通报批评处分;若因此引发火灾造成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的,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学生处

     究生部

    后勤管理处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〇〇九年六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