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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级研究生、2007级教育硕士期末考试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08-06-18点击量:

各院(所、中心):

为了做好本学期2007级研究生(硕士)和2007级教育硕士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07年6月22日、28日,为研究生(硕士)、教育硕士公共课考试时

间,各单位应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情况报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要求专业课程考试必须安排在6月23日—7月11日之间。

一、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专业课的考试认真安排,考试科目及内容应严格按“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必修课必须进行考试,也可采取卷面考试和撰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

3.公共课教师务必于2007年6月18日前将试题送交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

4.期末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考试,即统一按每考场30人编排考场,考前在教学八楼、长安校区文渊楼(教学十一楼)公布考场安排。请各单位通知研究生、教育硕士学员,必须带上研究生证参加考试(硕士生英语考试须带听力接收机、2B铅笔及橡皮等必需的学习用具)。

二、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考试试卷及成绩单一并送交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成绩单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院系及时汇总后,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将成绩登记完毕,同时将成绩报送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领导小组 :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杨祖培、荆  峰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王  强  张卫兵  王明道  韩春霞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  程 蕾  任 平 李胜振 周自翔 杨高玕    

考场巡视: 1、(英语考试)张思锐 白靖宇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监考

录音播放: 雁塔校区   外语教师1人  录音播放员1人

长安校区   外语教师1人  录音播放员1人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考试时间:

2007级研究生(硕士)、2007级教育硕士公共课考试在2007年6月22日(星期日)、28日(星期六)进行;

答题时间:以各门课程主考教师在试题中所要求的答题时间为准。

开始考试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 开始

2.考试科目:

①英语(日语、法语): 6月22日上午考试;2007级研究生、教育硕士参加考试;

②现代教育技术:6月22日下午考试,2007级教育硕士参加考试;

③教育心理学:  6月22日下午考试,2007级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参加考试;

④教育科研方法:6月28日上午考试,2007级教育硕士参加考试;

3.考场安排:

雁塔校区  教学八楼

长安校区  教学十一楼三层、四层一段

具体考试地点:6月18日在研究生教育网“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三)、对监考工作人员的要求:

1.到校时间: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6月22日上午7:00在雁塔校区停车场坐车前往长安校区。

请各位监考工作人员于6月22日上午7:20到教学八楼 8103教室(雁塔校区)、11307教室(长安校区)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2.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研究生部

200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