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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08-06-19点击量:

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

,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 2008年6月25日

各学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自筹经费研究生和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封皮。

领取时间: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00-16:30。

领取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二段2-研1教室。

2. 2008年6月27日

各院系派专人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6:50

3. 6月30日—7月1日

(1)按照离校通知单上所列的要求到各有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2)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到所在院系;定向、委培

的毕业研究生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到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

4.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到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425室)核对在网上提交的原定向、委培的

单位相关信息。或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和学

位证书(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给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秘书处

领取学位证和相关材料。

高校教师先办离校手续,后到教师干训学院109室领取学位证书等材料。

2005级贷款的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到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长安校区

425室)。

5.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在办理各项手续时,要求做到秩序井然,讲究礼貌,文明离校。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