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需对研究生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强化项目绩效为导向。现对我校设立资助的研究生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项目;
2.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
3.2020年立项资助周期为1年的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
结题验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结题报告(见附件2)及项目成果(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以“结题验收-项目类型-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发送至yjsc8@snnu.edu.cn。
注:结题报告中的成果列表需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标明成果级别。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三、相关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验收不合格,撤销项目。
2.原则上本次需结题验收的研究生项目不设延期。
如有问题请联系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