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需加强项目质量考核,强化绩效导向。现对我校设立资助的研究生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及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项目质量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项目;2020年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2020年立项资助周期为2年的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
2.项目中期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的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
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项目质量检查报告电子版(以“质量检查-项目类型-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c8@sn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最迟于4月18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中期检查)评审。
三、相关要求
1.未按时提交项目质量检查(中期检查)报告者视为检查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
2.根据项目质量检查(中期检查)评审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如有问题请联系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