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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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4-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是香港培才教育基金会为支持内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为充分发挥此项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助学金来源、对象、金额及时间

1.资金来源:自2006学年开始,香港培才教育基金会每年根据基金会资金情况提供10万元助学金;

2.资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系推荐,经学生处审核,评选50名学生受资助;

3.金额及时间:学生个人受助额度每学年2000元。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

1.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在册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高尚,热爱公益事业,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

4.学习勤奋,努力钻研,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

三、助学金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版:

(1)填写《叶志成慈善基金*培才教育基金助学申请表》(见群共享)

(2)申请书(自我介绍信)250字。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

注:①电子版:《叶志成慈善基金*培才教育基金助学申请表》需交一份经扫描的PDF版的和一份excel版的。

②电子版统一放在以学生姓名为文件名的文件夹里。

2.学生所在院(系)初审;

3.学生处审批;

4.全校范围内公示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并报香港培才助学金会;

5.受助学生于每学期初向学生处递交上学期学习成绩及思想总结。凡学习成绩或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香港培才助学金会有权更换资助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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