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招生单位博士招生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初审,各招生单位资格复审,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资格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1.报名资料情况。个别考生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达到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的资料能证明其达到报名条件但未提供外语或业务水平免试材料的,需参加相应水平测试;提供的免试证明材料经专家组审核,认为尚未达到招生单位免试条件的,仍需参加相应水平测试。
2.水平测试情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但未达到外国语或业务免试条件的,需要于4月15-16日来我校参加相应的水平测试,水平测试相关安排将于近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达到相应免试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水平测试。
3.补交材料情况。需要补充报名资料的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要求继续补交材料,未按要求补交材料的将屏蔽其准考证。
请相关考生务必于3月31日(周五)12:00前,将补充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办邮箱(yjsc3@snnu.edu.cn),邮件题目“博士资格审核+报名号+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须尽快邮寄至研招办。
联系电话:85310346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附件1: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附件2:2023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