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激励学生努力向学、奋发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6.仅限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上一学年度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
每人每学年奖励4000元。
三、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方式为等额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学生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原件2份(附件2)。
2.申请学生准备贷款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复印件。
3.申请学生提交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登陆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自行打印带水印的《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认证表》,院部团委(总支)负责审核并盖章。
4.申请学生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学院(学部)填写《2024年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附件3)。
6.学院(学部)撰写评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评审工作布置、奖学金申请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五、评选程序
1.11月1日-11月3日,学生自主申报阶段。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11月4日-11月10日,学院(学部)审核报送阶段。各单位成立由院部主要负责人、党委(总支)副书记、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院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班级推荐上报的拟获奖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院部初选名单,并将拟推荐学生材料于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gzxzx@snnu.edu.cn。
3.11月11日-11月17日,学校评审阶段。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学部)推荐的参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附件1:2024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2024年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