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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咸阳市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的决定》(咸发〔2023〕10号)和《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咸发〔2024〕4号)相关要求,咸阳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征集咸阳市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咸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春种计划”专项)

2. 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3.“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二)咸阳市重点研发计划

1.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揭榜挂帅”重点研发专项

(三)咸阳市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 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

2.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 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各相关单位提交本单位项目推荐清单,明确推荐顺序。

(一)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综合评议、校内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827日16时。

8月28日前,职能部门审核、综合评议。

8月30日前,校内公示、审核上报。

请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 各相关单位须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PDF扫描,加盖单位公章)至xmk@snnu.edu.cn。

3. 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补齐。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牵头申报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我校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我校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三)限项要求

1.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2.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限20项。

(四)诚信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单位推荐意见表。

各单位应结合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综合评议,择优推荐,形成推荐顺序

(六)其他事项

1. 咸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进行项目部署。

2. 跨年重大项目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咸阳市科技局将采取资金分年度进行拨付的方式,在当年考核合格后拨付下一年资金。

3. 西安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按照西咸一体化项目对待。

4. 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

四、咸阳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黄亚军 周佳 电话:029-33289951 029-33286023

联系邮箱:xyskjjzhjhk@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轶晨 电话:029-33272166

项目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9-3366

五、校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张婷,电话:029-85310462

联系邮箱:xmk@snnu.edu.cn

联系地址:校务楼423室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1:项目指南及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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