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结合《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校内外2024届毕业生中选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程序
1.各相关用人单位发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和岗位要求;
2.应届毕业生申请科研助理岗位;
3.各相关用人单位组织招聘,确定拟聘用毕业生;
4.拟聘用毕业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审批表》(附件2),经项目负责人、用人单位、经费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与聘用毕业生签订《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协议》(该协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5.毕业生派遣、档案与组织关系转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
6.计划财务处按月发放薪酬,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会保险。
二、相关要求
1.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培养单位要面向全校教师和2024届毕业生通过多种方式客观全面宣传国家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确保各单位毕业生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积极应聘科研助理岗位。
2.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合理设置新的岗位。
3.聘用时间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郭张婷 联系电话:029-85310462
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周煜 联系电话:029-85310345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马卓如 联系电话:029-85310441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闵晨 联系电话:029-85310360
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郭欣然 联系电话:029-85310369
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崔萌筱 联系电话:029-85319076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计划财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