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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学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教学标兵推荐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示范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本学年教学标兵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荣获三次以上(含三次)相应教学表彰奖励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三次,或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4人,二等奖前3人;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三次(其中必须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一次,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两次者,必须有一项为主持人)。

2.完成岗位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且近三年年均教学(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者。

注:已获得“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获奖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三、申报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全面梳理推荐教师的获奖情况,填写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教学标兵推荐汇总表》、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标兵推荐表》,并将相关获奖支撑材料于7月17日(周三)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校务楼122),同时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推荐教师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及近期生活照(照片清晰、人景比例适中、像素高)发送至邮箱:cuirong@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34-804。

附件: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教学标兵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标兵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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