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十四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和《陕西师范大学〈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有组织的教师教育研究,打造西部基础教育新型智库,构建教师教育自主知识体系,学校决定重点支持一批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和教材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导向性原则。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梳理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富有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彰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
2.引领性原则。集中研究力量,组建学术团队,聚焦重点方向,形成在国内领先的研究领域,探索制订科学可行的标准规则,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
3.实践性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项目设计要围绕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亟须解决的问题,形成体系化的实践方案和实践案例。
二、选题指南
(一)智库专项
1.西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
2.西部基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3.西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发展研究
4.西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
5.边境边疆地区教育研究
(二)招标课题
1.教师教育发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选择
2.人口变化格局下教师教育发展趋势与变革路径研究
3.陕西师范大学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4.教师教育数据库建设研究
5.陕西师范大学“一带一路”教师教育共同体研究
6.教育家精神引领师范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
7.教师教育与学科建设融合发展研究
8.教育强国背景下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9.师范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研究
10.国家安全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中小学中的实践研究
(三)教材专项
1.学科教学论系列
2.课程与教材系列
3.教师专业发展系列
4.其他教师教育类教材
(四)其他选题
其他有关教师教育或基础教育方面的前沿研究
三、成果类型
1.学术论文及专著、教材等(申报教材项目的成果只能为出版教材);
2.研究报告;
3.咨询建议(标准、办法、意见、方案等)。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主持人应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强化成果运用,项目成果将以评审外审形式予以认定结项;前期未结题的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申报基础教育领域的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高校主持人和基础教育学校主持人各一名;主持人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
3.教师教育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参编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材建设项目获批立项后,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1〕58号)管理。
4.研究项目和教材建设周期为1—2年。
5.研究项目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教材建设须填写教材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申报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教材建设汇总表(附件4)。
6.研究报告、咨询建议经学校论证后,择优向有关部门报送,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
7.请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统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前将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和两类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jy@snn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师教育处(校务楼609室)。
联系人:董兴存、高雨昕
联系电话:85319659,85310461
附件:
1.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2.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
3.教师教育教材建设计划任务书
4.教师教育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师教育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