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65号)(以下简称“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师校发〔2024〕16号),2024年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由教师教育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尚未进行首聘期考核者,不参与本次岗位聘用,待期满首聘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参与聘用。对于签订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合同的教师,合同仍在执行期的,不参与本次岗位聘用。
二、聘用条件
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设置
根据《办法》和《实施细则》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关键三级岗位5个;核心一级岗位5个,核心二级岗位10个;重要一级岗位4个,重要二级岗位5个。聘用时各层级岗位的总数原则上按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中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状执行。
四、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聘用条件的教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1),提供符合聘用条件的业绩成果、学术影响和实践要求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拟聘人员,并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师教育处。
3.教师教育处复核。教师教育处组织教学、科研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教师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教师教育处主页公示3天。
五、报送材料
1.《师德师风鉴定表》(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
2.《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1)。
3. 符合晋聘条件的业绩成果、学术影响和实践要求证明材料。
4.《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结果汇总表》(附件2)。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教师教育处职前教育与认证管理科(校务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jsjy@snn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于本次岗位聘用的成果须为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期间聘任岗位发生变动的,成果须为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申请聘至高一级岗位。
1.近三年内无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双肩挑”教师须有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近三年内有教学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的。
4.近三年未全职在岗工作的(因公派出访学、工作且在规定期限内者除外)。
(三)“双肩挑”人员按所从事的学科,与相应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一起向学校申报聘用,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减免教学工作量。
(四)岗位聘用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进行评议推荐时,凡是涉及到本人,或与申报人有师生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回避。
(五)未尽事宜,按学校《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切实保证教师岗位聘用工作质量。参加聘用人员要如实填报、提供各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
联系人:高雨昕 董兴存
联系电话:85310461 8531965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
附件2. 教师岗位聘用结果汇总表
教师教育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