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进一步聚焦教师教育主责主业,提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以下简称学科教学论)队伍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拟继续开展学科教学论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科课程与教师论教师。
二、岗位设置类型和数量
本次进行的教师特别聘任高级岗位为以下两类:教授、副教授,拟聘任1人。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
(三)研究方向明确,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已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四)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原则上理工科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不超过40周岁。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核。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核,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并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三)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在岗位设置数量范围内推荐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四)同行评议。教师教育处审核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审定。
(五)学校审定。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六)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五、报送材料
(一)《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特别聘任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二)申报特别聘任正高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三项代表性成果(电子版)。
(三)《各单位申报特别聘任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四)《思想政治鉴定》(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2:00前报送至教师教育处职前教育与认证管理科(校务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jsjy@snn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将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学科教学论教师。
(二)推荐过程中坚持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业绩突出、潜力巨大的原则,精心组织选拔,遴选优秀中青年人才至高级岗位,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其快速成长。
(三)对于特别聘任至高级岗位的教学论教师,管理考核工作按学校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相关办法执行。
联系人:高雨昕
联系电话:029-85310461
教师教育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