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9号)要求,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产出高质量、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继续教育类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契合学校教师教育办学特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申报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3-2025年)-继续教育类》(附件1)。
(二)申报类别及数量
1.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分重点攻关、重点、一般三类。
2.远程教育学院限额申报3项,其他教学学院限额申报1项,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等,鼓励跨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 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 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
3.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项目参与人(不含主持人)原则不超过4人(≤4人)。
5.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报送
1.《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为Excel格式),一式1份。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为word格式)1式5份,A3对折装订。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单独成册,电子版为pdf格式,不需要打印)。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7日(周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远程教育学院(雁塔校区崇鋈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jy@snnu.edu.cn。
联系人: 石留月,电话:85303729
教师教育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