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规范柴油发电机组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地操作,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二章应急发电机的操作及维护
第一条 应急发电机的操作
1.启动前须检查机油操作规程:
①在市电停电时,应及时启动发电机、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足够。
②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③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成功,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
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④运行时保持机组负荷不超过额定值80%。
⑤市电恢复供电后,按启动程序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分钟以上。
运行期间,注意打开补风机。
⑥应急发电机启动后,应间隔2小时左右,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水温等。
⑦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用看、听、嗅、摸结合。
⑧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第二条 应急发电机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油箱油量及水箱内的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足。
2.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添足。
3.检查各附件安装的稳固程度,地脚螺丝及各机械连接的牢靠性。
4.检查机器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5.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蓄电池电池水是否添足,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清洁机器及附件设备外表。
6.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
第三章发电机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保持应急发电机机房干净整洁。
第四条 发电机组与储油间隔离,储油间应有单独通风设施,并有防爆灯。
第五条 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普通灭火设施齐全,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第六条 发电机非使用时应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详细记录。
第七条 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第八条 做好以下记录:应急发电机运行记录;应急发电机运行巡查记录;发电机组故障记录;发电机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