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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级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中心、所):

为了准确了解掌握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情况,确保2018级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需对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进行摸底统计。根据贷款经办银行要求及我校贷款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积极动员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尽可能让每位有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类别对比,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鼓励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学生积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全面摸底,重点关注

各学院要全面摸底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将已办理“缓交学费”且尚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因灾、因病致贫且不能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帮助其申请办理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充分发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作用。

三、及时推进,准确报送

各学院应及时推进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加强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准确掌握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应贷尽贷”。申请办理贷款对象原则上需为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请2018级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提前至中国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雁塔校区研究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银行师大路支行开立借记卡、开通网银、手机银行(配动态口令牌)、同时在柜台办理对账薄;长安校区研究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中国银行e银行(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开立借记卡、开通网银及手机银行,对账薄须至就近中国银行办理(如中国银行樱花广场支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2018级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研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此次摸底统计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2018级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召开宣讲会,参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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