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切实做好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工作,确保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纪律等方面任务的顺利开展,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2023年暑期国(境)外学生交流项目带队教师5名,其中二级学院推选的带队教师不低于3名。
一、项目信息(个别项目时间会有所调整):
1.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项目 (7月4日-7月28日)
2. 英国西英格兰大学项目 (7月31日-8月11日)
3. 日本上智大学项目 (7月9日-7月20日)
4. 泰国苏兰拉里理工大学项目(5月24日-6月3日)
5. 越南永新电厂海外实习项目(7月或8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 选拔条件:
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具备较强的应对境外紧急突发状况的能力
3. 具备一定的学生管理经验
4. 具备较高的英文听说读写水平,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的教师优先
5.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三、 带队教师职责
1. 项目前期,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和招生工作,原则上,每个团组至少10名学生,配备一位带队教师。(个别项目可能存在因成团人数不足而取消或项目合并的情况,带队教师需服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项目分配安排。)
2. 带队教师协助指导学生填报项目申请材料,协调学生团组办理签证、机票、保险、住宿等相关事宜。重点指导学生准备合格的签证材料。
3. 出发前协助组织学生进行行前教育工作。
4. 项目过程中,及时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持联系,汇报学生在外学习情况。
5. 项目结束后,汇总学生总结报告,做好项目评估,按时上交出访报告。
四、带队教师的费用发放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带队教师的机票、签证和保险等费用,教师在国(境)外期间的其他费用根据《关于海外学习带队教师相关费用报销的通知》(上电外事〔2019〕12号)(附件1)的标准发放。(注:如外方承担带队教师的住宿、餐食和城际交通费用,则不予额外发放。)
五、 申报流程:
1.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附件2 《赴国(境)外学生交流项目带队教师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学院由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机关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及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审议通过),于5月8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17室
电话:61655061
联系人:李老师
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做好面试人员资格初步审核,并电话通知面试候选人。
3. 面试结束后,公示最终入选名单。
附件1:上电外事〔2019〕12号 关于海外学习带队教师相关费用报销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