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施正荣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正荣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缴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内。
4.在科创、社会实践、科研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每人在所攻读学位完成期间仅能入选一次。
6.除上述条件外,具体细则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0名,每人奖励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根据捐赠意向向能源动力和新能源相关专业学生予以倾斜,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6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名
电气工程学院 1名
数理学院 1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 1名
四、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正荣奖学金”申请表》于12月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公示。学院评审、公示后将候选学生的《上海电力大学“正荣奖学金”申请表》、《上海电力大学“正荣
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于12月19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与综合管理中心。(电子版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shzonghe@126.com ,纸质版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术楼110室)。
3.学校审核。校学生处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