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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要求,我校将组织在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推选出优秀典型,国家奖学金优秀典型参加全国遴选。典型事迹将编辑成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要求

(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安排,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时布置,同步进行;

(二)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选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

(三)推荐名额。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推荐1名;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1名。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介绍

不超过200(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在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二)事迹正文

不少于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居中),正文(仿宋,小四,行间距1.5倍)

(三)师长点评

不超过200字,点评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院系分管副书记或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同时,注明点评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职称。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31017日截止。

(二)书面材料:纸质版材料以A4纸打印,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术楼122办公室。

(三)电子版材料:

1.“个人介绍+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在同一个word

2.推荐表word一份(推荐表为单页,不要修改格式,不要超出篇幅。推荐表可不加学校公章,评选后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学院+三奖优秀学生材料+学生姓名”发送至邮箱suep_zz@163.com

 

 附件1-2024年申报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2-2024年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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