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建筑工程系学生会印章使用及管理办法

日期:2013年04月23日 00:00     共阅:
 
    学生会印章是学生会组织的标志及其权力的象征,它体现着学生会的社会地位和组织责任,学生会各成员必须尊重公章。为促使公章使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章的使用权:主席团有印章使用权,其他直属部门需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主席团成员批准,由办公室人员记录在案(包括时间、文件内容、文件数目、申请人、签名主席、记录人)方可。
二、公章的保管: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保管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不得将公章随意带出办公室,不得随意摆放,更不得将其交于他人使用,以防止公章被盗用,给学生会乃至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印章应放置于专门加锁的抽屉内保管。
三、公章的加盖方法
(一)凡学生会上报、下发、公示、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以及一般会议性通知,必须由办公室加盖印章。
(二)各部门需要以学生会名义下发各班级的正式文件,应由部门负责人交主席审阅,再由分管加注批准意见后,方可由办公室加盖公章。
(三)学生会红头文件,各大型活动正式文件和对外交流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后加注批准意见,办公室方可加盖印章。                           
(四) 因私人原因需加盖公章者,需有关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同意后,再到办公室盖章。
(五)盖章前办公室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四、公章使用程序
(一)所需加盖公章的材料、文件等在盖章之前须获得主席的同意。
(二)经过公章保管人的审查。
(三)在办公室认真完成“公章登记表”的填写,该登记表由办公室记录。
五、公章的使用范围
(一)以学生会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如:请示、报告、汇报、工作计划、总结;
(二)以学生会名义上报、张贴的各类报表;
(三)以学生会名义对外介绍信、邀请及证明;
(四)以学生会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
(五)常规性行政工作;
六、公章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若有紧急事宜,另交主席团处理。
七、公章的交接:学生会进行换届时由上一届学生会主席交由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并有主席交由办公室保管。
八、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权限和有关规定使用公章,违者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系
                                                    2013年4月19日

上一篇:建筑工程系学生假期安全保证书

下一篇:建筑工程系宿舍格言、文明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