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岛大学本科生
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报送流程更改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9]6号
各部门、学院(部):
根据《青岛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青大学字〔2014〕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困助学育人的功能,规范勤工助学酬金表月报送制度,结合学校财务处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学院(部)用工单位需将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酬金通过系统报送,进行统一发放。为方便各用工单位能够尽快完成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酬金标准:
1、根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青岛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每月40工时计算,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月酬金应在400元以内,实际发放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二、云杰财务系统报送酬金要求:
自2019年起,请各学院(部)、部门按照财务处要求统一使用云杰财务系统报送本科生勤工助学酬金,并自行导出打印学生发放单(一式三份)。
(1)发放单的摘要一栏应注明所要发放酬金的月份,例如“2019年1、3、4月***发勤工助学金”。
(2)打印出的学生发放单需在如图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共三处,分别为左上角加盖部门或学院(部)公章、经办人及部门或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详见图片1.
(3)关于在云杰财务系统报送酬金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程序:
1、本科生勤工助学酬金按月报送(2019年4月底将之前所有月份未报送的酬金汇总后一次性报送完毕,自5月开始按月报送)。
2、各用工单位于每月26日至月底登陆云杰财务系统进行酬金报送,系统报送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导出打印学生发放单(一式三份)。将打印后的发放单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报送时间截止至次月2日(若遇节假日,日期顺延)。望各部门及各学院(部)每月按时报送,逾期将不再收取。
注:1、各用工单位如需要变更授权人,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更改。
2、学生银行卡归属地应为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如需修改银行卡号,可自行登录云杰财务系统进行变更(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宋扬,联系电话:85950937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