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
一、根据校团委职责,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研究确定本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根据校党委、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及时向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五、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和他们交流思想,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有关较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六、经常帮助指导各分团委开展工作,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和上级团委有关工作的指示,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分管团委外联、社会实践、理论研究和学生科技活动。
八、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九、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