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审批办法
 

申请与审批程序:

南京大学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对国内外开放,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生命分析化学及有关领域的研究者均可申请研究基金,中级及以下职称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时,需二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的推荐。

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项目指南,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认真阅读《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后,仔细填写《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发至:zjzhang@nju.edu.cn信箱。不详请联系025-89686106张老师。

申请课题经学术委员评审,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批准方可纳入资助计划。开放基金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对批准资助课题,一般为二年,经费按年度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管理办法:

获得批准的项目申请人,接到正式通知后需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请书》、《计划书》;并在二年的执行期内严格做好项目预算、年度成果汇报及结题报告工作。

批准的开放基金使用将由申请者按照预算进行支配。一部分为实验室开放测试经费,另一部分为实验耗材等购置费。结合南京大学财务要求,重点实验室对经费的报销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该开放测试经费部分仅提供在本实验室公共平台进行的研究课题使用,其中包括:(1).课题研究费用,如本实验室内部开放的大型仪器机时费,小型仪器的租用费,材料、加工费等。(2). 人员往来本实验室的旅差费、住宿费。

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本实验室合作的研究者给予支持,本实验室将提供各种优惠条件。

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所共用,发表论文或鉴定成果应在作者单位中标明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姓名及其所在的单位。


附件开放基金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结题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