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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根特大学Ann Heirman教授讲座回顾:《从印度到中国:佛教中的牛和狗》

发布者:辛香英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177


14日,应南京大学东方哲学与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洪修平教授邀请,比利时根特大学东方语言与文化系主任安海曼(Ann Heirman)教授在南京大学哲学系做题为“从印度到中国:佛教中的牛和狗”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洪修平教授主持。

在讲座伊始,安海曼教授介绍了她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安教授关注的大背景是佛教徒的身份认同问题,即佛教徒如何定义自己的身份。比如,一个佛教徒会想在遵守佛教戒律的同时保留一些自己原来的身份特征,比如一个中国的僧人会遵守不饮酒的戒律,但会想继续用筷子进食而不是遵照印度的饮食习惯。安教授喜欢以这样的生活实际作为切入点,从更加有现实与实践意义的角度展开研究,因此女众生活、动物问题等都是她感兴趣的方面。在本次讲座中,安教授主要就从佛教中如何对待牛和狗入手,讨论了佛教戒律从印度到中国的演变。

首先,安教授为大家介绍了律藏文本中关于禁止杀生和伤害有情众生的内容。其中,对于牛这一动物,律藏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记述:第一,牛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因此需要用墙篱等将其与人的处所进行分隔;第二,牛会有动物性的行为,而人如果食荤会产生令人不悦的气味,这一点也会被认为是动物性的行为;第三,律藏中对于牛肉、牛皮、牛奶、牛粪这些与牛相关的产物也有允许、不允许、不提倡等各种不同记载,比如在印度允许食用三净肉,而这一戒律在中国演变为了对肉食的禁令;第四,牛的饲养、使用、运输是被允许的,但农耕时会杀生虫蚁等微小的动物所以是不被允许的;第五,有关于放生牛的规定。

接下来,安教授又介绍了律藏中与狗相关的内容:第一,狗也有动物性的行为;第二,关于狗肉以及狗食用其它动物的肉;第三,寺院中不允许养狗,因为狗吠被认为会扰乱寺院清静;第四,有关于放生狗的规定。

关于以上这些佛教戒律在中国的传播,安教授以唐代僧人道宣作为讨论对象展开研究。依据道宣对佛教经典,如《明了论》和《成实论》中的“故心而造则得重果”、“害心杀蚁重于慈心杀人”、“杀邪见人轻于杀虫蚁”等内容的引用,安教授总结了道宣的几个主要观点。道宣一方面认为不可杀生、不可伤害动物,另一方面也认为寺院中不应该饲养动物,同时指出要避免使一个动物杀伤另一个动物。另外,道宣还论述了“故心”、“害心”、“慈心”犯戒会招致重罪与轻罪的不同。

洪修平教授对讲座做了点评。他指出,通过牛和狗的例子可以看出,印度佛教的一些戒律在传到中国以后,既保留了一些相同点,又出现了一些不同之处。道宣作为一个中国僧人,接触到佛教戒律并且面临如何传播这些戒律的问题:一方面,作为僧人要遵守佛教的根本教义原则;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中国人又要对戒律内容做出符合中国实际的调适。道宣的意图就是既兼顾到佛教在中国社会传播的实际情况,又要坚守佛教戒律的根本原则,比如贯穿其中的的核心思想“不杀生”。洪修平教授认为,这其实就是通过具体的事例来研究佛教的中国化。

讲座最后,安海曼教授回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



供稿:陈芊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