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南海中心在原公布方案《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海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修订,具体如下,请各位考生以此方案为准。
一、复试方式
报考2021年“南海计划”博士生项目的考生将参加报考导师所在院系组织的博士生复试。请各位考生关注复试所在院系的复试时间及规则。南海中心不再对报考“南海计划”博士生项目的博士候选人单独进行复试。各院系官网参考如下:
哲学系:/nju/smu_philo/
历史学院:/nju/smu_history/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nju/smu_sgos/
二、参加复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2021年“南海计划”初审合格复试人员(详细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三、拟录取办法
1) 依据报考导师名下排序的原则,按照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将直接不予录取;
2)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思品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3)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启动补录程序,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补录该导师的下一位考生,最终补录申请以我校研究生院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 后续一旦发现申请者存在问题,南海中心保留取消考核结果的权利。
2) 录取结果将在4月份在南海中心官网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3) 复试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任何不合理、违纪行为,可向南海中心办公室咨询或投诉,电话025-83593123,邮箱hanxiao@nju.edu.cn。
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308室,210093。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