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杨翠柏教授谈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合法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283


记者高睿3月7日阿罕布拉报道】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翠柏5日在位于阿罕布拉市的《侨报》会议厅举行的座谈会上,就“南海争端”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和诠释。

杨翠柏教授表示,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将“南海领土争议”交给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庭,提出了13项诉求,其中前3项分别为:1、宣布中菲南海的海洋权要依据《公约》确立;2、宣布中国“九段线”海洋权利主张违反了《公约》;3、要求中国按照《公约》修改国内法。

杨翠柏教授认为,菲律宾的第1、2项诉求均以现在的国际法对过去的行为提出非法要求,违反了所有法系法律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因此违反了《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中“一般法律原则”。

2014年12月5日,美国国务院网站发表了题为“海洋界线――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海洋主张”的报告,质疑中国地图上的南海“断续线”(即U线)是否具有国际法效力。

对此,杨翠柏教授回应道,1948年“民国政府”出版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正式公布了南海主权范围。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周边国家都未提出反对意见,甚至到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公约后的10年里,越南也没有对中国行使南海主权表示过异议,其他许多国家的地图也都认同了中国对南海的划界。

1956年越南外交官在外交场合承认,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朝就属于中国。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了《关于领海的声明》,重申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诸多岛屿属于中国领土。当时的越南总理范文同随后发电给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承认中国的这一声明。

杨翠柏教授指出,中国南海11断线的法律地位早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前就已经得到各国的公认。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海洋法公约无权变更之前已经确定的海洋归属事实。

印尼教科书地图承认中国南海的11断线(即U线)。(傅�成教授提供)

(编辑:郭剑)

(来源:《侨报网》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