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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加尔通:和平学视角下的岛屿争议与解决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678


(2014年4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南京大学历史系主办,南海周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研究平台和南京大学世界史专业承办的“南海周边国家问题研讨会”在南京大学召开。曾获得诺贝尔环境奖,多次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超越: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TRANSCEND)创始人,被国际学术界称为“和平学之父”的挪威学者约翰-加尔通(Johan Galtung)在研讨会上以“和平学视角下的岛屿争议与解决方案”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以下是约翰-加尔通教授的讲话全文:)



中国有句俗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在对待东海的中日钓鱼岛(日称尖阁列岛)问题,日韩竹岛(韩称独岛)问题;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在南海岛礁归属和海域划分的问题上,不仅要给出解决方案,同时也要进行这些国家的冲突化解。其中,中国大陆和台湾归为同一方。另外,中国在此问题上已经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所以这不只是中国与东盟十国中四国的双边博弈。简而言之,这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对决。



这些双边冲突的目标围绕着不可调和的国家利益。尤其是为争夺200海里(约370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即对区域内如渔业、石油、矿产等海洋资源的合法拥有和开采,以及12海里内领海、领空上的主权。



然而,岛屿主权界定需要考察该岛是否有常住居民(即“陆地支配海洋”)。可惜这些争议岛屿多不具备这一条件,它们甚至只是一些隐藏在海面以下的礁岩,如美济礁。因此,一些国家通过铺设国旗、驻扎军队、军事演练等方式来宣扬国家主权。维基百科列出了15个岛屿,34处暗礁和7处浅滩,分别被东盟四国(不包括文莱)以上述方式占领。



这些岛屿在历史上多为“无主地”。但随着渔业、能源和航运需求的增加,以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概念的提出,岛屿主权争端问题逐渐突显。问题包括两种类型:积极型,“这是我们的”;与消极型,“这不是你们的。”



在钓鱼岛被日本栗原家族私人购买之前,它属于“无主地”。直到2012年,日本政府又从其手中购买钓鱼岛,将钓鱼岛国有化。中国政府立即对此做出反映。我认为,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重新将钓鱼岛私有化。同时从和平学的冲突化解理论出发,我认为有五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1)和(2)表示“非我即你”。这是两国主权冲突的结果。两国间可以通过:1.军事手段。通过战争,胜者决定岛屿的归属。2.司法手段。通过法律,裁决岛屿争端的对错。这两种解决方式皆有利于冲突中的胜者。解决方案(4)是“双方妥协”。可以通过国家的外交手段实现。包括:相互让步,讨价还价和各执一词(你解释你的,我解释我的)。解决方案(3)和(5)为“双方退却”(即冲突方永远或暂时放弃目标)或“双方共有”。这里需要通过“创造性” 手段实现冲突转化。即在合法的基础上,创造一个新的事实。这点非常重要。现在我们从和平学的冲突理论转向化解实践。



在目前的局势下,任何一个相关国家单方面宣称拥有岛屿主权在合法性上都存在硬伤,不过冲突双方有可能达成妥协。如,进行岛屿分割(一国管一部分),分时共享(两国每5年或10年轮换管理一次),或者资源共享(海洋生物资源归一国所有,海洋非生物资源归另一国所有)。没有哪种方案会是一劳永逸的,仍然存在着重新将岛屿私有化的可能性。



更具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为“双方共有”。以东亚共同体的形式??中国、日本、韩国和朝鲜,实行共有所有权,分配40%-45%的岛屿收益给中国,40%-45%的收益给日韩,10%-20%的收益给东亚共同体。尽管这样的利益分配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纠纷,但是将冲突转化为一定比例的利益,总和为100,将更有助于冲突化解。



不过,在日本曾经殖民侵略韩国35年,军事侵略中国15年,还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的背景下,这一设想似乎远离了政治现实。因此,中国最好先与韩国结盟,然后在日本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向日本发出加入东亚共同体的邀请。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若想与东盟达成“双赢”的局面,就应该建立一个中国与东盟的联合组织来掌握岛屿的所有权,且设计出一个更复杂的利益分配模型。国际上类似的几个组织包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上海合作组织(SCO)。美国方面,无论是否会像2010年时那样宣称,南海问题关系到美国的“战略利益”,包括会影响到美国海军在南海的自由通行。对于东亚来讲,这都是对12海里国家主权区的挑战,就像曾经在这片海域自由通行的奴隶贸易和鸦片贸易。



中国曾在1955年宣布南沙群岛的主权,且“基于九段线的声明,整个南中国海都是中国的领海,但是这个划界侵犯了其他沿海国家声称的领海范围”,并且和越南发生了武力冲突。然而,1997年,中国在吉隆坡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表示将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领土纠纷,并在2002年与东盟国家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第四条和第五条提到,各方应该保持相互信任,自我克制并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但由于国际法的模糊性,岛屿在历史和地理上的异议性,这些宣言不仅不符合实际需要,也几乎无法实现,因而也不会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公元500至1500年,南中国海都是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在被葡萄牙-英国侵占之前,其重要性远超于陆地上“丝绸之路”。此后中国进行了500年多年的主权声索,但并没有获得国际法律的认可。相比之下,联合国在1967年才接受了以色列2000多年的主权声索。由此看来,西方对犹太人是残酷的,对中国也是如此。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哲学,可以用于解决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冲突,经济增长与利益分配的冲突,也应该很容易适用于主权独立与主权共享之间的冲突。中国的“创新型”领导人邓小平曾说:“我们这一代人的智慧不够,这个问题(南海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大家都能接受地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他所指的就是这十年。



漫步在南京大学的校园中,一辆电动车从眼前无声划过。对于40多年前就造访过中国的我来说,这是中国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所以,也许有一天,南中国海联合组织(South China Sea Community,SCSC)的成立,将会使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成为可能。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



(白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