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南委发〔201965号)的要求,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情况定期自查、报备工作。

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填写《2019年度师德师风自查情况表》(见附件),并请院长和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8日下班前送至行政北楼513室。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968174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2


2019年度师德师风自查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