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创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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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有意向的同学,按照《关于选聘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创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将《丹东市选聘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粘贴照片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到学生活动中心313室,郝老师;或按照《关于选聘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创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粘贴照片后于5月15日前报送丹东市人社局4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