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精神,按照《东北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校组织申报第五批(2011)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过自主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评审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79个项目获得学校资助。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全校师生意见,现将项目内容、负责人、指导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始至2011年4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异议材料请送学生创新中心,联系电话83690117。办公室地点是图书馆311-02。
对于经费自筹的项目,将进行6个月的项目实施,然后同学校资助的项目一同参加10月份进行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成绩不过者将被淘汰。
附1:
第五批(2011)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