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文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报考我院各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院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语种详见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报考导师,确认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情况。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可登录我院网站(/neu/mu_wfxy/mu_www/)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体详见《东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1126日至12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

考生在同报考导师确认当年招生计划,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按报名时间要求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依次完成系统信息注册,网报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和报名信息提交。具体详见《东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硕士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有关信息的,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学校要求提交。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后完成提交,完成提交后除报考信息外确需更改的,可在网报结束前,联系我院,申请退回处理,更正后按规定时间重新提交。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

报名期间,学校组织专人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学籍学历材料开展学籍学历审查;学院组织专人开展申请材料审查,导师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填写考核意见。学校及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审核。

导师考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结果均通过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学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站公示,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

(三)网上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预计12月中旬开通)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核,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成功后在线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内容

(一)申请考核方式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学科综合考核三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应该融入考核整个过程,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满分100分:公共基础外语(满分30分,考核时间50分钟,笔试【闭卷】考核);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满分70分,考核时间10分钟,面试考核)。

符合学校公共基础外语笔试免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是否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共基础外语笔试,如果申请免考,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折算,折算办法为:有具体分数的按其占相应考试满分比例*30分折算;没有具体分数的统一按20分计。

符合免考条件但自愿参加公共基础外语笔试的,则以获得的公共基础外语笔试成绩计分。

3.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时长120分钟;

考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不指定参考书。

2学术科研水平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时长20分钟;

考生需使用PPT文件陈述本人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博士研修计划、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以及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陈述时长6-8分钟;请在考核前将PPT以“2025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标题发送邮件至neu_chenyufen@163.com

3综合素质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时长10分钟。

(二)硕博连读方式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核与申请考核方式的考核内容完全相同。

六、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考核日期  

20241227日—1228

(二)考核地点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科研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在满分100分的各项考核中,各部分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考核合格考生;否则,视为不合格考生。

2.在合格考生范围内,学院按照《文法学院博士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统筹分配招生指标,导师在综合考虑考生报考类型、考试成绩等其他综合情况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3.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何一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文法学院教学科研办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8313

联系邮箱:neu_chenyufen@163.com

九、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联 系 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643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学校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学校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院将对细则做出相应调整。

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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