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工程学院实行联合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联合管理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其中中方委派五人,法方委派四人;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一人由中方人员担任,副主任一人由法方人员担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工作计划、审查预算和决算、终止项目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在春季举行一次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由以下九位委员组成:
中方委员会成员:
东北大学校长,委员会主任
东北大学副校长,委员
东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委员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委员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委员
法方委员会成员:
图卢兹大学校长,委员会副主任
图卢兹第三大学国际关系副校长,委员
图卢兹第三大学理工学院院长,委员
项目负责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