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总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
学校总值班工作是指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进行的信息的接收、传递和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它具有承上启下、沟通左右、收集反馈信息的枢纽作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学校总值班工作的管理,发挥值班工作的作用,确保夜间和节假日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学校总值班时间安排表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定期编排。
学校总值班采取参加值班单位分阶段值班和部门领导负责制的制度,即由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学校总值班时间表,负责本单位所应承担的值班时间内上岗值班人员的安排。提前一周将本部门的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
参加值班人员原则上应是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特殊情况下其他合适人员也可以参加值班,晚班1人(男性),节假日、公休日白班1人。
节假日(“十一”、春节)值班的部门,将本单位所应承担的值班时间内上岗值班人员的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编排节假日值班表,并将节假日值班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时上岗,不早退,不漏岗,保证值班时间时刻在岗,做好各种信息的接收、传递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值班工作岗位职责,紧急突发事项要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
严格执行紧急突发事项和信息的处理程序。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立即向党办、校办主任报告;同时,迅速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党办、校办主任向值班校领导报告。
严格实行值班工作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接;晚班值班人员上岗、下岗前应主动向党办、校办交接,要交待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以保持学校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和维护良好的值班环境,爱护值班室的办公设备,保证值班室传真、电话机24小时畅通。
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迟到、早退、漏岗现象,学校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值班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其它事项。
值班时间:晚班17:00— 次早8:00
节假日、双休日白班 12:30—17:00
值晚班的人员在值班当日可于16:00时下班, 次日于9:00时上班。
总值班室设在主楼1507室;
总值班室电话:83687388;传真:83682000。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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