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 6月20日—6月22日为我校学生假期,为使广大同学能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就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端午节”假前,各院系要结合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让每一位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溺水、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引导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进一步强化常规管理,假期间,校内集体和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旅游活动;严禁学生到没有防护设施的原始水域游泳;学生外出时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黑车”或安全系数较低的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在校内外应礼貌谦让,不得有酗酒闹事、故意损坏公物、打架斗殴、私自校外住宿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学生尽可能不要去僻静无人的场所,外出要结伴而行,当遇到骚扰、人身侵害等事件时不要惊慌,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大声呼救,向周围人求救的方式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校内报警电话:一校7522333;二校7525333)。
3、毕业生离校期间,广大学生工作干部要加强宿舍值班,切实深入到毕业生中去,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协调和解决毕业生中的各种纠纷,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毕业生离校期间恰逢低年级学生期末考试,请广大毕业生在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低年级同学做好表率,做到文明活动,娱乐有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低年级同学也应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学习,以正确的学业观、充分的复习准备及真才实学迎接即将到来的各项考试。
5、“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外出,须由学生本人到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并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应以电话等方式提前告之院系党委,并保持通讯联系,直至返校。
6、各院系要落实好假期期间学校、院系两级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期间校园、学生宿舍巡查工作,学生工作队伍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假日安全。
7、各院系在6月22日晚六点前做好返校情况统计,上报学生处。
最后,预祝各位同学“端午节”愉快!
学 生 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