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电力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了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委办公室人员参加了会议。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刘志远列席了会议。系党委副书记彭忠军主持会议。
首先,彭忠军传达了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介绍了电力系党委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的方案。在彭忠军简单概述《准则》、《条例》的修订情况后,与会人员就学习体会以及一些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一些问题大家把握不准的,刘志远老师做详细解读。
之后,刘志远老师为大家做了专题报告,介绍新《准则》、《条例》,概括修订有两个特点——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划了理想“高线”,特点是简;而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纪律“底线”,特点是严。刘老师从修订背景、新《准则》、《条例》的变化与特点、修订的启示意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解读结合纪委的工作、当前高校反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浅出,发人深省。希望大家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位,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底线,谨言慎行,做忠诚、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最后,彭忠军部署各支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中心组学习只是个开端,学习要不断深入,要对照工作。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对 “从严治党”战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条例》和《准则》的有了更准确的理解,表示要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