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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征集2015年创业项目入驻的通知

各院系: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邀请了全国就业中心领导、上市企业高管、天使投资人、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于3月26日对第一期入驻项目进行了年度考核。其中,部分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改驻大学科技园,部分项目未通过考核而退出孵化中心,部分项目在孵化中心继续发展。目前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部分工位虚位以待,期待新的创业项目入驻,现面向全校征集2015年创业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简介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位于实验综合楼B座三楼,面积约400平方米。中心依托学校能源电力特色学科优势,通过与各级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深入合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创业所需的各类软硬件服务,具体包括:

1.硬件设施。免费提供工位、会议室、办公桌椅、储物柜、文件柜、无线网络、电源接口等必备设施,并积极协调共享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公用场地。

2.软件服务。通过聘请校内外创业导师、专家等为学生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包括团队建设、财务管理、风险投资、市场营销等方面咨询与指导。

3.项目对接。积极挖掘企业、校友、社会资源,联系、发布企业科研项目需求,进行校企创新创业、科研项目对接工作。

4.扶持资金。依托学校创业基金,积极联系各级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等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相关扶持资金、风险投资和优惠贷款等。

5.实训实践。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系统、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孵化基地等进行创业模拟实训,积累企业运营经验,提升创业实战能力。

二、征集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生或毕业两年之内)。

三、项目申报形式

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团队名义申报。

四、征集时间

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

五、征集程序

1.团队申报

创业团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和《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二)交给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创业实验班项目申请材料交给团委。

2.推荐部门或院系审核

团委或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对所负责学生提交的《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和《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审核后对项目提出具体意见,于2015年4月13日前对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后将《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和《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创业项目申请汇总表》统一送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设于学工楼21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张冰华OA。

3.专家评审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意见。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孵化中心的入驻资格。

六、相关事项

1.通过审批的项目须遵守创业孵化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并签署《孵化中心入驻协议书》和《安全卫生责任书》后才能入驻孵化中心。

2.学校将积极为入驻项目争取创业基金、企业对接、成果转化、咨询辅导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七、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对于推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此次征集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本院系学生踊跃参与。

2.各院系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支持学生的跨院系组合,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申报团队,积极鼓励和帮助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各院系本次征集创业项目的组织、推荐情况将作为年度就业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2.《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3.《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创业项目申请汇总表》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