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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力工程系关于评选2016~2017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电力工程系关于评选2017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学校评选2017年国家助学金的安排,现就我系具体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标准分为三等(1000元/人/学年)、二等(2000元/人/学年)、一等(3000元/人/学年)三档。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补考后未通过必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一门。

三、评审原则:

1、国家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四、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于9月26日(周二)下午五点前交到教十一B103年级辅导员处。

2、根据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状况、班级民主评议等情况,结合学生经济困难的认定等级,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名单。

3、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肃批评,并取消本学年评审资格。

附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电力工程系党委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