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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及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大批课程进入结课阶段,随着期末集中考试及国家四、六级考试的到来,为了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和学风建设,现将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初补考的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校工作

1.教务处负责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负责考试全面巡视检查工作;负责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2.继续开展部分补考课程的集中辅导工作。为了巩固假期复习效果,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切实提高学习成绩,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天对补考人数较多的部分基础课继续组织集中辅导,对参加补考的学生集中进行串讲、答疑,教务处负责安排集中辅导的课程、时间、地点。

3.教学督导组负责期末考试的总体巡视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公共课的考试检查。

4.学生处负责督促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特别关注旷课、缺考、不及格的学生以及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加强他们到课情况、考前辅导、答疑、考试等环节的督促检查工作。另外加强学生考试纪律教育,重点做好考前巡视,预防考试违纪、作弊的发生。

二、院系工作

各院系教学主任是本单位考试组织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教师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制、考试、阅卷、成绩录入、考试成绩分析、试卷保存等相关工作;各院系要做好对本院系的考场巡查工作,将考试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1.考前教育培训

(1)各院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熟知《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和成绩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学生熟知留级、退学、补考与重修、考试违规处理等重要规定。敦促学生提前复习好功课,诚信参加考试,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学生凭“校园卡”参加考试。

2.辅导答疑与学业帮扶

(1)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学生的辅导、答疑。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体辅导或分散指导的方式进行。对于修读人数较多、不及格率较高的基础课依旧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并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对学生公布;对基础较差、学习困难的学生,应重点做好辅导工作。

(2)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对本学期过程考核中成绩较低的学生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尤其要重点关注旷课、缺考、不及格的学生以及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加强对他们参加学习、辅导、考试等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

(3)对于补考人数较多的部分基础课,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天集中安排辅导、串讲答疑。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教务处的具体安排通知相关学生,提前购买火车票,按时返校参加学业辅导。

(4)各院系要按照教务处公布的下学期补考安排,合理安排各补考课程的辅导、答疑时间,并将辅导答疑时间、地点公布在补考考务系统上。

3.命题与试卷的送印、领取环节

(1)各院系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学校《华北电力大学关于考试方法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过程考核,继续推进“综合性、全程性”考试方法改革,避免一次性闭卷的笔试考核方式。

(2)教师命题既要考虑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又要发挥优秀学生的创新能力;试题的题量和难易程度掌握在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分数期望值以75分为宜,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的规律。

(3)命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将A卷密封并于考试前一至两周送交教务处试卷室印制,B卷由任课教师自行留存做补考用。

(4)命题教师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将试卷密封后送印,在试卷的送印与领取环节中要杜绝泄密的情况发生。

4.监考环节

监考教师是考场的责任人,监考教师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为了有效地预防学生在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自18周起所有考试继续使用手机信**,请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教学科领取屏蔽设备,安排在教九楼、教十楼的考场除外(该教室已安装了屏蔽设备)。

(2)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主、监考教师职责》,按照考场清单布置考场,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座位,主监考教师负责提供考场清单。

(3)考生座位附近不允许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电子、通信设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

5.阅卷环节

(1)公共课考试和统一命题的考试要实行流水阅卷,使阅卷公平、公正。

(2)阅卷教师要本着高度负责任的精神认真阅卷,仔细统分、核分,避免出现差错。

(3)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考试情况分析,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教务处将随机抽查。

6.成绩环节

(1)为了不影响后续的补考、重修、学籍预警、学籍处理,方便学生及早得知考试成绩,做好假期学习、及补考复习安排,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单报送到院系教学秘书处。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督促教师按时提交成绩单,并在接到成绩单后一周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成绩库。

(2)对修读人数较多的课程,教务处将不定期公布考试情况统计数据。

 

树立良好的考风,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是学校各部门、每个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严肃考试纪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各院系等相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学生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