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大连市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相关文件已修订为《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2号)、《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3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见附件:
1.《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3号)
2.《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2号)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填写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
所在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二级单位印章。
(三)学校审定并公示
人事处审核申请材料,并报请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大连市审核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认定材料报大连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最终认定结果以大连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窗体顶端
(三)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成果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或《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Excel格式电子版;
*以上材料按序号排列(不装订)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其中,申请表在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青年才俊”认定材料中:在QS、US News、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高校,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取得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取得学位当年该高校相应排名截图(如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截图即可),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相关证明材料。
报送时间:随时申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电 话:82156588 82159996
电子邮箱:lsdszk@163.com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