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现组织对重点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已到结题期限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并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2021年所有到期应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资助项目的学科带头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学科依托院部盖章。
2.结题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需装订成册,包括材料目录、学术论文复印件、课题立项或结题证明、奖励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
3.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1份。
4.结题汇总表1份,由学科依托院部汇总盖章。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汇总交至学科办。各项目结题材料(包含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以“姓名+项目编号”命名制成压缩包,连同汇总表统一发至邮箱jzxkb2011@163.com,纸质版交至湾里校区行政楼123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
专家根据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评审各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并给予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鉴定等级。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通过”和“修改后通过”两个等级。
四、其他事项
1.2017—2019年所有延期结题的项目务必参加本次结题,逾期不再安排结题;2021年的项目原则上应参加本次结题,若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于5月19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对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照撤题处理,逾期不予以受理。
3.申请结题时所提交的研究成果未达到预期研究目标,鉴定结果为不合格者,按照撤题处理,不再给予延期。
联系人:李希茜,联系电话:87118664。
附件(详见OA通知):
1.2017—2021年到期应结题的重点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清单
2.江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3年重点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