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中期评估作为规划实施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是规划编制实施接续奋力的关键一环。按照“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决定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暨中期评估工作推进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3日(周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
湾里校区行政楼二楼圆形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党办校办、纪委、校友办、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发展规划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科研处、审计处、学工处、团委、心理咨询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资助办、工会、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产学研服务中心、网络中心、后勤保卫处、教学督导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公共卫生教育与健康服务中心(医务所)、附属医院、药学院、中医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安排
1.发展规划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传达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
2.发展规划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介绍《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任务分工,以及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安排;
3.与会人员交流讨论。
4.学校领导讲话。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