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团 付强 林璧彤 卢功靖
近期热播的网络剧《余罪》第二季原计划于6月13日上映,可不料全集资源泄露,只好提前一天全集上线。主演张一山发微博呼吁观众抵制盗版,可盗版资源依旧没有停止疯传。
正如张一山所说,山寨、盗版,这些在我们生活中频繁出现的词,已经在不经意间踩死了一个又一个原创而富有奇思妙想的“幼苗”。大学本应该是尊重知识产权、版权的重要阵地,可如今也被盗版书籍“攻陷”,变成了盗版书籍的重灾区。贩卖盗版书籍的校园书摊成为不少学子经常驻足的地方。
夜不收摊 盗版书生意火爆
周三晚上九点左右,校道上人已不多,沿街许多店铺都关了门,但紫菘附近位于苹果体验店对面一家经营各类畅销书的书摊依然没有收摊的意思。不足几十平米的书摊,几盏幽黄的小灯照亮了整齐排列的书籍,10元一本的标语立在众多书籍中间,时不时会有三两路过的学生驻足挑选,觉得不错就买下一两本。
类似这样的书摊,其中大部分书籍都是盗版的,这一点是默认的事实,似乎大家也都认为这样的书摊不可能有正版书籍的存在。记者拿起一本封面标价为36元,实际售价为10元的《穆斯林的葬礼》与书摊老板交流时,了解到这里一样可以买到正版,只是价格自然不同。对这两本书进行粗略对比,10元一本的盗版书与正版书的内容基本没有差异,只是在纸质和印刷质量差别很大。
正版的书籍一般七折出售,即使这样,与标价十元相比还是会贵很多,与此同时,这里十元钱包揽的书籍所涵盖的范围还算比较广泛,不同类型的书籍门类比较完善,来买书的学生络绎不绝,其中绝大部分同学也是冲着这里的盗版书来的。
何洁是哲学系13级的研究生,她隔一段时间就会在离自己宿舍很近的书摊买本书,大部分都是类似《林徽因传》这样文学类的书籍。何洁说:“虽然知道书摊卖的是盗版书,但因为确实有看书的需要,书摊的书实在很便宜。”虽然很多人对盗版书籍不齿,但是低廉的价格对于学生来说的确具有实实在在的吸引力。
知识产权从我做起 ?难
盗版书籍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很多人忽视的问题,如今盗版盛行更是让不少人对这一现状习以为常。保护知识产权本是应该得到足够重视的事情,大部分同学虽然表示赞同与支持,但是却表示“想说拒绝不容易”。丁涛是建规学院09级的学生,回学校看朋友的他在书摊前驻足了很久。当被问及如何看待盗版书籍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的问题时,他并没有太在意,只是说道:“ 只要印刷质量好就行,虽然有些盗版书的质量确实很差的。”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其他几位同学中,大部分都同意“买盗版书侵犯知识产权”,但是鉴于盗版书价格低,大多数同学往往更加愿意选择“实惠”的盗版书。何洁告诉记者:“ 书摊的书实在很便宜,大部分也不需要珍藏,所以还是选择在这里购买,要珍藏的书当然要买正版,但我对购买盗版书也没太多的感觉。”
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阅读并不过分要求书籍是正版或是盗版。纸质化阅读式微的当下能够坚持书籍阅读的已经是少数,选择盗版书籍并不会太影响阅读体验,同时对于真正喜欢纸质阅读的学生而言,长期选择购买正版书籍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相较而言盗版书籍的价格就更显得有吸引力,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侵犯也很难被经济条件有限的学生考虑在内。
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仍然不能混淆正版和盗版之间的区别。“我们要尊重知识,尊重版权,有益于一生发展的智慧结晶和知识的价值相对于一本正版书的价格来说完全不贵。”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副总经理杨志锋在谈及盗版书时说道,“盗版书的内容和正版书确实没差别,但正版书从作者到出版,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盗版书的便宜完全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视别人劳动付出。”
产权保护只是冰山一角
“我们不在这里买,要买正版书。”有个小女孩儿想在书摊前逗留,但是很快被妈妈拉走了,这位母亲是光电学院的徐老师:“我给女儿买书都买正版,她的书也都不便宜,但书的价值不是用钱来衡量。” 对于自己的学生购买盗版教材的现象,她坚持自己的立场: “还是要支持正版。盗版书第一质量不太好,有很多错误;我认识的另一个老师的孩子也喜欢看书,他就在这个书摊上买了一本十元的书,其中很多句子都不通、字也印错了;其次盗版对书的作者的版权也是一种侵犯。”
对于盗版书摊的问题,法学院的讲师范长军表示:”这肯定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著作权法》,侵害了著作权、复制权与发行权,《刑法》里也有相关规定。”
但同时他也指出,著作权属于个人的权利,要作者自己去主张,全凭个人意愿,市场管理是很难面面俱到的。虽然我国目前相关法规比较完善,但是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加入WTO的要求,其合理性是值得讨论的。他说:“购买相对便宜的盗版书是理性人的理性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也合理,人们同时也应该问,现在的法律是否对知识产权存在过高的保护呢?在图书价格较高的现在,不去购买盗版书籍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是否本身像‘见义勇为’一样,是对大众提出的过高要求?”
作为研究这方面的学者,他对相关法律体系有着较常人更为深刻的认识:“我们经常提起产权保护,但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更多的是对模仿自由的保护,可以说它是露出来的冰山一角下面真正庞大的部分。”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领域,权利保护始终是例外,模仿自由仍然是重要的原则。
一些我们直觉上认为侵权并在道德上予以否定的行为其实是合理的,比如“山寨”,在法律工作者眼中也是值得尊重的。同时他认为,对于相关产品,也要分为商业性与非商业性两种,如果是学者为了评职称出版的书籍,或者是其他为了满足作者精神成就感的作品,要用与商业性的小说等作品不同的模式来看待,这样说来,同学们购买盗版教科书也无可厚非,因为教科书的编者并不指望通过它来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