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院在同济校区设置办事机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13 点击量:

研字[2006]20

关于研究生院在同济校区设置办事机构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深化医科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实行直管体制的精神,同济医学院研究生部归口合并到研究生院。现就研究生院在同济校区办事机构的设置通知如下:

一、设置研究生院医科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杨东亮同志任主任(兼),统筹、协调研究生院在同济校区的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院各处(办)医科办公室:

设置研究生院管理处医科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常务副处长鄢明玉同志任主任(兼);

设置研究生院培养处医科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任学梅同志任主任(兼);

设置学位办医科办公室,由学位办副主任赵仲宇同志任主任(兼)。

以上各医科办公室受研究生院各处(办)委派,在同济校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垂直管理。

特此通知。

00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研究生院 机构设置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OO六年十月十三日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