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夏令营是落实研究生“优质生源计划”而倡导的学术交流及招生宣传活动项目,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二条 学术夏令营的宗旨是促进国内高校大学生学术交流,吸引外校优秀大学生到我校访学,为吸引拔尖创新人才和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提供有效的方式,着重选拨硕士推免生和博士直博生。为推动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夏令营(以下简称“学术夏令营”)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学术夏令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中的促进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经费管理
第三条 学术夏令营由校研究生院主办,全校所有硕士生培养单位申请承办,鼓励跨单位、跨院系合作,每年资助举办十个主题学术夏令营,学科领域涉及理工文管医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术夏令营的立项审核、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术夏令营的形式:组织本校知名学者、邀请国内外学术大师等开设学术前沿讲座、参观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产业界互动、教授与学生座谈、科研实践体验活动等形式。
第五条 学术夏令营的参与对象:
1、在所在学校能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有意向报考我校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的全国重点高校大三年级本科生;
2、有意向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全国重点高校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 学术夏令营的经费由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资金资助和学校自筹经费相结合,由研究生院每年列入预算,主要用于资助学术夏令营聘请国内外专家、招生宣传、资料印刷、文具用品、场地租借、为参加学术夏令营的学生提供往返路费及部分食宿等费用。对于参加学术夏令营的学生,不收取任何学费。
第七条 承办学术夏令营的院(系、所)可提前进入接收外校推免生和直博生的笔试面试流程,参加学术夏令营的学生可参与笔试面试。
第三章 审批与实施程序
第八条 申报学术夏令营,须由有关硕士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夏令营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3份,于每年2月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术夏令营名称:××年华中科技大学(学科主题名称/承办单位)学术夏令营。《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举办时间、参与人员、基本条件、招生指标分配、具体组织方案、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
第九条 学术夏令营工作开展的具体步骤:
(一)每年2月—4月为项目申报评审阶段,由申报单位撰写举办学术夏令营的申请报告、招生简章和经费预算,充分阐述本学科举办学术夏令营的实力和办法,经研究生院评议后,确定学术夏令营的承办单位,可多院系联合申报。
(二)每年5月—6月为招生宣传阶段,每个学术夏令营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30—45名的优秀学生参加,学生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三)每年6月—9月为学术夏令营实施阶段,聘请以院士、长江学者、杰青、973首席科学家为主的教授担任夏令营导师。学术夏令营的内容主要包括开设学术前沿讲座、参观国家级实验室和科研平台、科研实践体验活动、与产业界交流互动、校内外教授与学生座谈等。学术夏令营安排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面试,学生申请材料齐全可发接收函。
(四)每年11月硕士报名工作结束后为总结阶段,通过硕士推免生和博士直博生的生源质量对各学术夏令营考核,对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创新工作和学术夏令营成果的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加强有关信息与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学术夏令营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促进作用。
第十一条 学术夏令营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承办单位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完成各项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参加学术夏令营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