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确保我校采购工作更加高效规范有序,充分体现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我校日前修订实施了《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我校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范围、管理运行机制,规范了采购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职责和基本要求。按照新《办法》,学校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执行部门、监督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减少因职责划分不清而产生的相互推诿和工作漏洞等情况。
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学校集中采购的范围,增加了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程序性,以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无计划采购和随意采购现象,减少同种品目的采购次数,增加单次采购数额,节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