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请各系(院)于期末考试结束后将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落实情况(包括各种活动、班会等)和活动效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四、严格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提高对考试违纪学生处理的效率,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
考试期间对学生作弊违纪行为严格查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各系(院)将《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认定书》(见附件)随同试卷一同发给监考老师。
1、由监考老师认真填写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事实。学生态度恶劣的请描述清楚。
2、学生本人需现场签字确认。拒不签字者,请注明,由证明人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