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系(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评先活动,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联 系 人:陈昕志 童俊艳
联系电话:0371-65892433
学工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