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
2013
〕
49
号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预防控制传染病预案》的通
知
学院各单位:
现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预防控制传染病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
〇
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预防控制传染病预案
为进一步建立学院传染病防疫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为指导思想,在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员及职责
学院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在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传染病事件时,启动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开展对传染病事件的组织指挥。
3.在处理重大传染病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突发重大传染病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
4.布置和总结学院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传染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其职责如下:
1.负责传染病防治的日常工作。
2.在突发重大传染病事件中,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适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
3、普及卫生防疫等相关安全知识,并督促检查学院各部门落实传染病防治及重大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三、预防工作细则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和网络、宣传栏、板报、宣传单、校园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对健康教育常抓不懈。使广大师生增强防控传染病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院爱卫会、后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部门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对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实训室、为天食府、快捷酒店、教职工餐厅、金鼎阳光酒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防疫消毒。
3.由学院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学生宿舍卫生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公示。
4.加强为天食府学生食堂、教职工餐厅、金鼎阳光酒店、超市的卫生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由院后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督查。
5.学院人事处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学院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每年组织入校新生进行复检,各饮食网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对各种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就诊。
6.各系(院)辅导员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追踪观察。对疑似传染病例立即报告院医疗中心。
7.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实行首诊责任制,落实门诊登记制度,对疑似传染病例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早处置、有记录。
8.保卫处切实加强对门卫管理,严格人员出入,对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措施。
9.当学院有关部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通告后,应立即上报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系(院)部积极采取措施,严防疫情蔓延至校区。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传染病疫情由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在学生就诊时予以排查,及时发现。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院各系、部应以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各院系要分设疫情报告员,对发现的疫情及时报告学院医疗中心,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学院疫情报告员。
3.学院疫情报告员发现或接到传染病病例报告后应于两个小时内报告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上报教育厅和疾控中心。
4.各类型传染病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疾控中心,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拖延。
五、传染病控制措施
1.医疗中心对无法确诊的疑似病例应立即安排转诊。
2.传染病例应按疾控中心的要求或安排隔离治疗,或转传染病医院治疗,如果患者为学生,可采取休学治疗,如果患者为教职工或饮食从业人员,可采取隔离治疗。隔离及休学的时间应严格按照疾控中心的规定执行。
3.医疗中心应组织人员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日常接触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疫措施。
后勤管理处医疗中心值班电话:69307701 69309307
郑东新区防控办公室电话:67179644
省教育厅防控办公室电话:69691751
六、责任追究
1.未按照预防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预防传染病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院传染病流行,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依法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所在部门的领导责任。
2.各院系疫情报告员发现疑似传染病例,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否则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疫情报告员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学院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院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预案由后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
3
年
3
月
2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