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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3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接校团委通知,现在我院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工作目标
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对团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步骤
此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班级团支部(指自然班)为单位,各班级团支部应本着“时间集中、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学习提高、民主评议、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和团籍注册的步骤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学习提高阶段。本阶段要以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邀请先进典型做报告、组织团员观看优秀的影视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爱校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2)民主评议阶段。首先由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进行总结,召开主题班会,由团员在会上宣读思想总结,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最后团支部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
(3)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阶段。团支部将教育评议结果报上级批准,由上级团组织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称号;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支部发展对象;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团籍注册阶段。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由团支部为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认真、负责地推荐先进个人及集体,并举行院级评优表彰。
1、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表彰名额的确定及分配:
(1)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10个;
(2)先进团支部:按支部总数5:1的比例推选,我院名额9支;
(3)优秀青年标兵:全校共10个(包括“青年学生标兵”和“青年教工标兵”);
(4)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员总数100:1的比例推选,我院名额22人;
(5)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15:1的比例推选,我院名额130人。
3、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见附件2;
(2)“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学院“先进团支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3)“优秀青年标兵”评选详见附件3。
(4)“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过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4、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15日——4月5日)。“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和“优秀青年标兵”(从被提名的“优秀共青团员”中产生)的提名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的意见。被提名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同学的监督。公示结束后,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4),其中,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青年标兵”的集体和个人要随表格另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各单位要在3月29日前将各类推荐表和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学院团委(联系人:郑洁;电话:2901484;E—mail:zhengjie320@sian.com.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阶段(4月5日——4月16日)。校、院团委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3)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校、院团委将分别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采取橱窗、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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